关于在全省中小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的通知
关于在全省中小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的通知
陕知发〔2015〕30号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各设区市中小企业促进局、杨凌示范区中小企业促进局、韩城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各有关企业:
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于2013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是基于过程方法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型,能够
有效指导企业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指导中小企业实施国家标准,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现将中小企业开展《企业知
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以下称“贯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将贯标工作作为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加强政策引
导,立足企业需求,引导企业建立科学、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发挥知识产权促进和支撑企业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的功能与作用。
全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制度综合运用能力,发挥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改善和巩固市场竞争地位,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为着力点,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推行作为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重要抓手,引导和支持企业形成贯穿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知
识产权管理体系,支撑和引领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贯标内容
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以“坚持政府引导、坚持企业主体、坚持分类指导、坚持市场导向”为原则,采取部门联动、省市联动方式共同推进。省知识产权局、省中小企业促进局成立陕西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名单见附件1)。
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会同市中小企业局组织本辖区企业报名及贯标日常协调指导工作。优先在本辖区设有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的企业中组织贯标报名工作(名额分配和报名表见附件2、附件3)。各市在配合省级部门开展贯标工作的同时,开展市级知识产权贯标工作。
各贯标企业成立由高层管理人员领导的贯标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贯标工作。企业自行或在贯标辅导机构的辅导下,制定知识产权贯标计划、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开展内部运行和评审、申请验收或认证等工作。
三、辅导咨询和验收认证
贯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范化的内部管理制度的知识产权、科技、法律和相关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等愿意从事知识产权贯标服务的贯标辅导机构名单,由企业自主选择合作伙伴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
企业在知识产权贯标的首个完整流程完成后,可申请贯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验收。验收组按照评审标准统一、评审办法统一、评审指标统一的原则开展验收工作。企业也可参加国家专业认证机构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
四、支持和奖励政策
省、市相关部门对参与知识产权贯标的企业给予一定支持。
省中小企业局对通过知识产权贯标验收或认证的企业申报或复核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时,优先予以支持。
省知识产权局对省级贯标企业每家给予2万元启动经费支持,并会同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对按期完成贯标并通过验收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其中省局奖励
3万元,市局或县区配套奖励2万元)。对通过国家专业认证机构认证的企业给予8万元奖励(其中省局奖励5万元,市局或县区配套奖励3万元),验收奖励和认
证奖励不兼得。已通过其他项目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享受支持和奖励。
省知识产权局对贯标辅导机构每辅导一家企业通过验收或认证的,分别给予0.2万元或0.5万元奖励(二者不兼得)。
省知识产权局优先推荐通过贯标验收或认证的企业申报“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先推荐贯标企业项目参加省专利奖和中国专利奖评比。
有条件的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对本地区的贯标企业给予经费或项目支持。
五、贯标实施具体安排
(一)启动阶段(6月)
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会同中小企业局推荐一批设有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的企业参加知识产权贯标,于6月20日之前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贯标申请表》纸件和电子件统一报至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二)培训阶段(6-7月)
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培训,重点培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文本组织体系架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手册制定、企业运行实施规范流程设计、规范评定指标介绍、认证程序等,考试合格颁发贯标培训证书。
(三)实施阶段(7月—11月)
1.制定实施计划。贯标实施单位按照要求,明确牵头部门、工作职责和内审人员,研究制定贯标实施计划。
2.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实施单位按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在贯标辅导机构的辅导下,对企业原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运行状况进行诊断
分析,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建立一套覆盖企业策划、实施、运行、评审和改进等环节且全程可控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3.开展内部运行和改进修正。实施单位对全体员工进行规范流程培训,启动内部运行程序,审验管理体系运行的符合性和有效性。针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修正。
(四)验收阶段(11月—12月)
实施单位经过不少于3个月的实施运行,对照国家标准评审程序要求,向贯标工作领导小组验收组申请验收,或向专业认证机构申请认证。